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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于2007年4月27日经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的专门从事文书鉴定的机构,根据司法部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,许可证号:“4401401”,专门面向社会提供文书司法鉴定服务。   我所成立至今参加了2007-2010年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,其中2007年参加的可疑文件鉴定(CNAST0705)项目:篡改文件鉴定项目,结果为满意;朱墨时序鉴定项目,结果为通过。2008年参加的笔迹鉴定(CNAST0417)项目,结果为满意。2009年参加的笔迹鉴定(CNAST0451)项目:结果为通过。2010年参加的篡改文件鉴定(CNAST0544)项目和朱墨时序鉴定(CNAST0543)项目,结果均为满意。   本所的文书司法鉴定人员均是来自公安战线、检察机关长期从事文件检验技术的资深专家,执业人员具有30多年的鉴定经验。“做最专业的技术团队,采用现代科学技术,提供最专业的文书鉴定技术服务”是本所鉴定人共同的奋斗目标。   本所面向全国受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,树立“服务大局、执业为民”的理念和“客观公正、科学规范”的社会形象,坚守诚信为服务宗旨,坚持“科学严谨、实事求是”的服务准则,为社会各界处理刑事、行政、民事等各类案件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依据,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,在社会各界享有较高的信誉。   本所将继续以发展的姿态开拓进取,目前正积极实施专业扩展和人才招聘计划,力创品牌,用科学、公正的鉴定结论和诚信的服务宗旨回报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厚爱。